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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在三皇五帝以前(距今約五千年),就有了姓。據傳說,姓的最早起源與原始民族的圖騰崇拜有關。氏族部落不但對圖騰奉若神明,禁止食、殺、冒犯,而且把它作為本氏族統一的族號。在原始部落中,圖騰、族名和祖先名常常是一致的,久而久之,圖騰的名稱就演變成同一氏族全體成員共有的標記——姓。由圖騰演變為姓的傳說很多。據考證,夜郎國的國君是竹王,他的臣民以竹為圖騰,姓竹。又據史書記載,晉國有狐毛、蛇平,漢代有狗未央、狼莫、鹿旗,三國有豹皮公等人。透過這些古怪的姓名和駱、虎、蟻、牛、羊、鳥、龍、竹、梧、茶、菊等與動物、植物名稱相同的姓氏,隱約可見圖騰崇拜對姓氏起源的不可磨滅的歷史印跡。
姓的形成除與圖騰關系密切外,還與女性分不開。那時是母族社會,只知有母,不知有父。所以“姓”是“女”和“生”組成,就說明最早的姓,是跟母親的姓。據考古學資料表明,西周銅器銘文中,可以明確考定的姓不到三十個,但大多數都從女旁,如:姜、姚、姒、姬、媧、婢、妊、妃、好、贏等等。不僅古姓多與“女”字相關,就連“姓”這個字本身也從女旁,這大概是母系氏族制度的一個特征性產物。婦女在生產生活中居于支配地位,實行群婚制,兄弟姐妹之間可以通婚,在這種制度下,子女只知其母,不知其父,所以在神話里流傳著“圣人無父,感天而生”的許多故事。許多古姓都從女旁,可見我們祖先經歷過母系氏族公社的痕跡。
夏、商、周的時候,人們有姓也有氏。在古代氏族發展的過程中,又衍生出“氏”這個稱號。傳說,黃帝治理天下時,已有“胙土命氏”。氏的產生,最大量、最頻繁的時代是周朝。周朝初年,為控制被征服的廣大地區,大規模地分封諸侯。而這些諸侯國的后人即以封國名為氏。另外,各諸侯國又以同樣的方式對國內的卿大夫進行分封,大夫的后人又以受封國的名稱為氏。以后,各種形式的氏的來源又不斷出現,并且氏的數量遠遠超過了姓的數量。但是只有貴族才有氏,貧賤者有名無氏,氏成為貴族獨有的標志。至于貴族婦女,則無論怎么稱呼都必須帶上姓,這反映了中國古代封建宗法制度的權威性和嚴謹性。到戰國時期,社會劇烈變動,舊貴族沒落了,有的還淪為奴隸。這表明貴族身份的氏,已無存在的必要。
“姓”是從居住的村落,或者所屬的部族名稱而來。“氏”是從君主所封的地、所賜的爵位、所任的官職,或者死后按照功績,追加的稱號而來。所以貴族有姓、有名、也有氏;平民有姓,有名,沒有氏。同“氏”的男女可以通婚,同“姓”的男女卻不可以通婚。因為中國人很早就發現這條遺傳規律:近親通婚對后代不利。姓的產生,從史書上看,先秦時期的《國語·晉語》記載“黃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故黃帝為姬,炎帝為姜”。《周語》記載“我姬民出自天黿”。由此說明姓是代表有共同血緣關系種族的稱號。同姓之間不許通婚,是周代婚姻制度的規矩,“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左傳·僖公二十二年》),“同姓不婚,惡不殖也”(《國語·晉劇》)。古人很早就懂得近親婚配會產生不良后代的道理,為辨別男女姓的異同從而決定嫁娶與否,在女子稱謂中標明姓就是非常必要的了。由此可見,姓的作用在古代主要就是“別種類”“別婚姻”。
姓氏相別的制度一直沿用到戰國后期。秦朝時,舊貴族瓦解,西周封建宗法制度基本結束,舊的氏族及姓氏制度也被清除殆盡。西漢時期,姓和氏的區別已經微乎其微。司馬遷作《史記》時,干脆把姓氏混為一談,“姓氏之稱,自太史公始混而為一,《本紀》于秦始皇則曰‘姓趙氏’,于漢高祖則曰‘姓劉氏’,是也。”(顧炎武《目知錄》)此后,中國的姓與氏合而為一,或言姓,或言氏,氏即姓,人們使用姓氏時簡單省事,也無貴賤之別,因而平民也從無姓到有姓。
唐太宗(627年)的時候,有個吏部尚書高士廉,把民間的“姓”記錄下來,寫成一本書《氏族志》,頒布天下,作為當時推舉賢能作官,或撮合婚姻的依據。中國舊時流行的《百家姓》是北宋(960年)的時候寫的,里面一共收集了單姓408個,復姓30個,一共438個。發展到后來,據說有4000 到6000個,但是實際應用的,只有1000個左右。
全世界的華人都自稱炎黃子孫,即以傳說中的皇帝和炎帝作為中華民族的共同祖先。這是一種對同一種文化淵源的認同意識與尋根情結,而這種尋根意識最終則以姓氏為渠道,達到百川歸海,種姓統一。
淺析中國姓氏文化二
一、古代姓氏的作用
姓氏是家族的名稱,個人的血緣符號,在今天的社會生活中有著特殊的意義,在古代,它更是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一)明血緣的“姓”。
姓氏是人類文化中標志人群血緣關系的“遺傳”性符號,每一個人都有自己與生俱來而且一般不能選擇的姓氏,姓氏是代表和識別社會成員的主要標志,醒目的表示了一個人的家族系統和血緣關系。其主要作用在于“明血緣”,表示同姓的人就是同一位祖先的子孫。
(二)別貴賤的“氏”。
“姓”是全體氏族成員與生俱來終生使用的,“氏”是姓所衍生的氏族分支。“氏”最初只是貴族的專利,其主要作用在于“別貴賤”,隨著一個人社會地位的升沉而變化。秦漢以后,氏不再象征特權,平民不但有名有氏,且所用的氏大都因襲自周代,并開始和姓混而為一。
(三)別婚姻。
“同姓不婚”是中國古代一項非常嚴格的婚姻制度。它由原始社會的外婚習俗發展成為西周的一種禮制,再上升為封建社會的法律制度。《禮記?大傳》規定,只要是同姓,毋論遠近親疏,雖百世而婚姻不能相通。其原因就是“男女同姓,其生不蕃”③,“同姓不婚,惡不殖也”④,在中國人看來,同姓即同祖,“五百年前是一家”,有血緣關系的人通婚是男女無別、與禽獸無異的行為,因此被視為婚姻大忌。
(四)明世系。
古代無子者,必有擇立嗣自子之事,這與中國傳統文化觀念有關,呂思勉說:“中國人所與必欲立后,蓋中國于‘不孝有三,無后為大’之說古人之所以為此說,則以其謂鬼猶求食之故”。⑤在中國的傳統觀念中,人死為鬼,鬼須血食,而且應有后代兒孫奠供。因此無子者為了使自己不成為孤魂野鬼,就努力的續上香火。無子就收養嗣子,但收養繼嗣應以同姓為限。
二、當代姓氏的變化
隨著民族融合,經過幾千年天翻地覆的歷史變遷,作為華夏群體歷史文化的活化石和生命個體象征的專有符號的姓氏,也已發生了重大的變化,呈現出既不同于傳統模式而又與傳統有著密切聯系的新形式,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姓氏觀念開始淡化,出現“姓名”合一的趨勢。
商品經濟的發展,促使人們以利益、價值等新的需求標準來確定人際關系,傳統的以血緣關系按宗族類別確定活動區域或交往對象則已退而居其次。加之獨生子女家庭普遍增多,使親族間的關系網大為簡化。在這種社會生活的急劇變動下,傳統的姓氏觀念產生了根本性的動搖,這表現在:
1.子承父姓的習俗已發生變化,子女可以從父姓,也可以從母姓,或以父母合姓作為名字,有的甚至另取一個新的姓。
2.一個人的價值取決于他(她)的智慧才干和對社會貢獻的大小,與姓氏無關。姓氏已不再具有以前那樣嚴格的固定性,人們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改變姓氏,他人無權干涉。《民法通則》第99條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
3.“姓”、“名”合一的趨勢正在開始,這主要流行于知識分子群體。例如,有的作家、藝術家長期使用固定的筆名、藝名,而原名卻被淡忘了。筆名可能是一個詞匯,很難區別其中的姓和名。如李芾甘的筆名叫“巴金”,到底是姓巴名金,還是就叫巴金而不必再分姓名,人們對此都不會深究。
(二)姓氏分布不平衡,“大姓”人口過多。
中國古今使用的漢字姓氏,多達一萬余個。但由于數千年的歷史發展演變,各民族之間的文化交融,古代大量姓氏已經廢棄不用,由此造成我國姓氏在全民人口中分布極不平衡的狀況,表現為姓氏用字單調、大姓人口比例龐大等現象。我國目前使用的漢字姓氏約為3600個,而在漢民族中有87%的人僅用了100個常用姓氏,也即在11億人口中約有9.5億多人只用了100個姓氏。在這100個姓氏中,李、王、張、劉、陳、楊、趙、黃、周、吳等19個大姓的人口即占了漢族人口的55.6%,即全國大約有一半人口只使用這19個姓氏。而在這19個大姓中,居于前三位的李、王、張三個大姓則占了漢族人口的22.4%,這就是說全國約有2.5億的人只用這三個姓。大姓之所以“人滿為患”,這是長期的歷史積淀造成的。
(三)少數民族采用漢族姓氏已成為一種普遍現象,這是當代中華姓氏的又一重要景觀。
中華民族是以漢族為主體,由各少數民族經過長期交融匯合形成的。在民族文化交融過程中,許多少數民族逐漸接受了漢文化的影響,將本民族原有的姓名制度(如父子連名、有名無姓、多音姓氏等)改作漢族習慣的姓名形式。少數民族姓氏符號的漢文化傾向,是各民族團結和睦、互相交融的自然結果,也是歷史發展的必然現象。
三、現代人取名
正所謂名不正則言不順。寶寶呱呱墜地,父母最關心的莫過于給孩子起個好名字。命名,看上去容易,實際上是有一定難度的。兩三個字的簡單組合,里面卻包含了許許多多的技巧和方法。要做到名字順口、簡單、含義深刻、令人難忘,在命名時就要注意許多問題。
(一)忌諱祖先和先賢的名字。
漢族起名,一般避開祖先的名號。漢族傳統極講輩分,以祖先名字為名,不但擾亂了輩分的排序,而且會被視為祖先的不敬。
(二)盡量少用或不用生冷字。
名字是供交際使用的,否則,名字就失去了存在的價值。當今的時代是計算機的時代,絕大多數計算機儲存的漢字僅限于常用字。如果命名時,使用一些生僻字,只會增加一些不必要的麻煩,取名固然要避免俗套和雷同,但不能靠使用生僻字。使用生僻字,影響了工作,妨礙了交際,可謂得不償失。
(三)避免姓名字體的單調重復。
中國語言文化博大精深,既然是用漢字取名,就不僅要考慮意義上高雅脫俗的抽象美,而且要注意書寫時變化多姿的形象美,給人深刻的第一印象。
(四)回避多音字。
我國的姓氏多半屬于單音字。也有個別姓氏屬于多音字,這種姓氏顯然在交際時會造成麻煩。為避免尷尬,對于多音字應盡量回避。
(五)忌用“繞口”字。
雙聲疊韻是造成“繞口”的主要原因,如姜嘉鏘、張昌商等。符合音美標準的命名,應當是名和姓的聲母不同組,韻母不同類。由于名和姓的聲韻異組異類,聲音有了變化,讀起來比較順口悅耳。
(六) 注意不雅的諧音。
有些人的名字,表面上看非常高雅,但由于讀起來會與另外一些不雅的詞句聲音相同或相似,便很容易引起人們的嘲弄,父母起名時,如不慎重,很容易給兒女造成沉重的心理負擔,影響孩子的身心健康。
(七)少用過于時髦的字。
在歷史的任何階段,總會涌現出一些時髦的字眼兒,如果命名時追逐這樣的字,會給人以重復、單調的感覺;此外,當下時髦的字并不意味著永遠時髦,因此這種名字也最容易過時。
(八)大姓忌諱簡單名字。
對于一個十幾億人口的大國來說,要完全避免重名是不可能的。但大姓者,如以單字為名,重名的概率必然大大增加。
(九)其他忌諱。
除以上幾類外,當然還有許多字、詞和姓名不便或不宜入名。姓名禁忌,實際上包羅萬象、博大精深,包含著政治、文化、習俗、心理等許多內容。
中國人的姓氏歷史悠久,中國的家譜,源于上古,延續于現代。每個人都能通過姓氏譜系找到自己的生命本源和文化之根。古老的姓氏文化以其豐富的內涵和特殊的文化魅力受到越來越多人的關注,它所體現的中國文化的統一性、連續性、人文精神與對民族、對故土的親和感和認同感等,在世界各民族的姓氏中都是獨一無二的,其必將伴隨著中華文化的發展而生生不息,綿綿流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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